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 278 號
杭州園林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5 月 7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關于相關股東一致行動關系到期解除暨公司無實際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原實際控制人何韋、呂明華、周為、劉克章、葛榮簽署的一致行動人協議在 2020 年 5 月5 日到期后不再續簽,公司自此不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你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在創業板上市,上市滿 3 年即變為無實際控制人。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核查并作出說明:
1. 請補充說明相關股東不再續簽一致行動協議的原因及主要考慮,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動或利益安排。
2. 請結合公司股權結構、董事會成員構成及推薦和提名主體、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在公司的任職情況等因素,說明認定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合理性。
3. 請補充說明你公司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治理結構、生產經營活動等可能產生的影響及相關應對措施,并充分提示風險。
4. 你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于 5 月 12 日前將有關書面材料報送我部,同時抄送浙江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5 月 8 日